注意:常见问题解答

1.成绩1为主项,成绩2为副项(其中B级考生为副项和基础理论成绩之和),总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由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合格证书。
2.成绩显示内容:本次成绩1,成绩2显示为"通过"或"未通过",总成绩显示为"合格"或"不合格"。
3.总成绩合格的市区考生凭准测证于4月22-24日到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菱池街9号)领取;各县(市、区)合格考生请到当地考办领取,领取时间由当地考办自定。
4.以下学校的考生证书已有校方领走,请考生前往各自学校领取:东恩中学,宁波七中,宁波八中,李兴贵学校,四眼碶中学,宁波第十五中学。
5.详细情况请留意网站公告:http://nbzk.nbedu.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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