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考委关于调整自学考试

部分本科专业英语(二)课程设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院校:

    日前,全国考办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中〈英语〉(二)课程设置有关问题的函》(考委办函[2005]38号)中明确:“在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与调整中,可根据专业需要将英语(二)设置为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据此,省自考委在征求主考院校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我省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英语(二)课程设置作如下调整:

将保险等41个本科专业(详见附件)中英语(二)课程确定为选修课程,由自考生自主决定是否选修,不选修英语(二)课程的自考生,须另加考不低于14学分的专业课程(可以选考本专业指定的加考课程,也可以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其他课程),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的英语(二)课程设置仍按原开考文件执行。

上述调整从文件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的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均以此通知为准。

附件:英语(二)可作为选修课程的本科专业一览表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英语(二)可作为选修课程的本科专业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20108

保险

1050310

播音与主持

1020119

餐饮管理

1050311

广播电视编导

1020121

调查与分析

1050402

服装艺术设计

1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1050406

视觉传达设计

1020204

会计

1050408

音乐教育

1020208

市场营销

1050410

美术教育

1020213

财务管理

1050412

环境艺术设计

1020216

电子商务

1050417

摄影

1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

1050418

数字媒体艺术

1020224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1081722

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

1020229

物流管理

1082218

电子政务

1020232

劳动和社会保障

1100504

中医学

1030106

法律

1100702

护理学

1030108

律师

1100801

药学

1030203

社会工作与管理

1100802

中药学

1030401

公安管理

1999980

思想政治教育

1040105

教育技术

1999981

数学教育

1040108

教育学

1999982

教育管理

1040112

小学教育

1999983

汉语言文学教育

1040302

体育教育

2030106

法律

1050104

秘书学